关于开展2009-2010学年“先进团支部”、

“优秀共青团干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支部:

为表彰先进,激励广大学生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为加快和谐平安校园建设,经团委研究,决定于五四期间开展“优秀共青团干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

一、评选条件:

(一)“先进团支部”

1、有好的团员队伍:能严格团内组织生活,团员教育、管理工作正常,在各方面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

2、有好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:能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,加强制度建设,结合实际积极增强团员意识,团内制度健全,民主氛围好,落实措施得力,工作有成效;

3、有好的工作局面: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教育,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活动,增强团员青年凝聚力,能出色完成好上级团组织下达的阶段性任务。

(二)“优秀共青团干”

1、在学校、班级团组织中担任团干工作,能出色完成团组织工作,得到大多数团员的拥护和信任;

2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遵纪守法,乐于助人;

3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;

4、事迹突出,对班级团支部工作有显著贡献者。

(三)“优秀共青团员”

1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遵纪守法,乐于助人;

2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;

3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;

4、对班级团支部工作有积极贡献者。

二、评选要求和方法

1、组织申报:各支部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和名额(团员数5%),民主评议推荐,组织开展人选的申报工作;

2、审核上报:各支部请于428日前将申报人选所填写的推荐表上报校团委,逾期不候;

3、评选表彰:校团委对各支部推荐名单研究确定后,于五四期间对“先进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进行表彰。

 

 

校团委 20104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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